在吉林市,一场关于供热管线的纠纷引发了广泛关注。原告蒋X是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自2007年取得产权后,该房屋长期出租。然而,2024年7月租户退租后,蒋X却以被告在2000年末未经同意安装管线,导致房屋无法经营为由,起诉要求拆除管线、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100万元。
被告方委托了吉林恒正达律师事务所的祁月律师代理此案。祁月律师在接到委托后,迅速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她深入研究案件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调查过程中,祁月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了诸多关键线索。
祁月律师提出,实际改造时间为2007年而非2000年,并且改造是经过当时租户同意的。同时,房屋长期出租并未受到影响,原告主张的损失缺乏依据。为了证明这些观点,祁月律师进行了大量的取证工作。她走访了当时的租户,获取了租户同意改造的书面证明。还查阅了相关的供热公司档案,找到了2007年管线改造的详细记录。
在案件的重要突破点上,祁月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她举证房屋在2007年至2024年7月持续出租,法院采纳了这一证据,仅支持2024年8月后的租金损失,按月赔偿4808.9元,驳回了此前17年的索赔。同时,祁月律师通过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抗辩,成功降低了拆除范围,法院仅判拆除墙上管线及恢复地面,减轻了被告的义务。此外,鉴定费、诉讼费原告承担90%。
祁月律师能够如此出色地处理此案,与她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密不可分。她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20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尤其专精于经济案件,这使她在面对复杂的经济纠纷时游刃有余。她还担任吉林市总工会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吉林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职务,这些经历让她对各类纠纷的处理有着独特的见解和方法。
最终,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拆除原告室内墙上供热管线,恢复墙面孔洞及室内地面原状;被告赔偿原告自2024年8月1日起至拆除完毕止的损失,按每月4808.9元计算;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00元,原告负担6210元;评估费12185元,原告负担10966元。祁月律师通过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不懈的努力,成功为被告减损近百万元索赔,有效维护了供热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这场供热管线纠纷中,祁月律师凭借其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拨开了迷雾,还原了事实真相,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她的成功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为律师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这些年,哪怕手里早已拿过不少胜诉案例,她依然坚持每次办案前都重新梳理一遍证据链。正是这种严谨负责的态度,让她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精准出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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