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行业,工程款的及时支付是施工方得以持续运营的关键。本案的当事人是一位施工人,在大连金普新区承接了生态城相关地块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这位施工人在行业中摸爬滚打多年,凭借着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辛勤努力,一步步在建筑领域站稳脚跟。他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的经济重担全压在他身上,这次工程的顺利回款对他来说至关重要。
当他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并竣工离场,与被告公司结算确认工程总价款后,本以为能顺利拿到工程款,却没想到被告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尚欠100多万工程款。面对被告的恶劣行径,施工人既愤怒又无助,愤怒于被告的不讲诚信,无助于自己不知道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陷入了迷茫之中。
在朋友的介绍下,施工人找到了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的阎乔律师。阎乔律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还是第一届辽宁省大连市乡村振兴专委会专业委员。他深耕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擅长合同、家事案件。他说话不绕弯子、直击要害的风格,让施工人在初次接触时就感受到了专业和可靠。
委托阎乔律师后,他的律师团队迅速行动起来。首先,连夜帮施工人全面整理案涉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结算书等关键证据,针对被告提出的事实异议,逐一核对证据细节,明确合同实际履行节点、工程竣工结算情况,形成完整证据链,以此推翻被告不实抗辩。在沟通方面,阎乔律师每周主动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都会跟施工人模拟对方面对的问题。有一次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阎乔律师还在修改诉状发给施工人确认,让施工人感动不已。
在办案过程中,阎乔律师团队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能力。针对被告“工程未验收、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核心抗辩,律师紧扣双方结算书已由被告盖章确认的关键事实,结合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条款,论证案涉工程已实际竣工且质保期届满,被告付款义务已产生,付款条件已全部成就。庭审中,律师还援引《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充分阐述原告的合法债权,明确被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事实,为原告追索全额工程款提供坚实的法律与事实支撑。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原告工程款追索诉请,判令被告限期支付全部工程欠款,案件受理费主要由被告承担,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如果不是阎乔律师团队精准梳理证据、直击争议焦点、紧扣法律依据,施工人可能很难在这场官司中胜诉,也很难追回这100多万的工程款。
从媒体视角来看,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在建筑行业,工程款拖欠问题一直是一个顽疾,这起案件为同类纠纷提供了一个成功的示范效应。它让施工方看到,当遇到工程款拖欠问题时,通过法律途径是可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这起案件也暴露了部分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讲诚信的问题,提醒企业要遵守合同约定,依法履行义务。阎乔律师团队采用的精准梳理证据、直击争议焦点、紧扣法律依据的策略,是破局的关键。这种策略不仅能够清晰地呈现案件事实,还能有力地反驳对方的抗辩,为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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