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发律师函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押金时,对方毫无回复,这一度让事情陷入了僵局,劳务公司内心十分焦虑。但王轲律师并不气馁,决心通过仲裁程序为劳务公司讨回公道。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本地建筑劳务企业与外地工程分公司在两年多前签订了旧楼改造电梯加装施工合作协议。当时,劳务公司抱着很大的期望承接这个电梯安装工程,随即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了50000元项目履约押金。可是,合同签订之后,情况却急转直下。发包企业一直没有落实真实施工项目,既未划定施工地点,也没有安排劳务公司进场开工。
劳务公司的负责人心急如焚,多次与发包企业沟通催告,然而每次得到的都是含糊其辞的答复,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劳务公司找到了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的王轲律师。王轲律师拿到双方签订的施工合作协议和相关材料后,第一眼就注意到合同条款虽然看似清晰,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发包企业的违约行为已经非常明显。劳务公司负责人满脸焦虑,他们担心这5万元押金打了水漂,企业的资金也被长期占用,影响了正常的业务开展,这种情况是很多企业在合作中都可能遇到的难题。
王轲律师发现了一些客户没发现的关键细节。他在仔细研究案件材料时,注意到发包企业在签约后两年多的时间里,没有任何实际推进项目的行动,这不仅仅是拖延,更有可能构成根本违约。王轲律师判断的关键点在于,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而在这个案件中,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的目的是承接电梯安装工程,但是由于发包企业的不作为,这个目的已经完全无法实现。
王轲律师做了几件具体且关键的事。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完整整理全套债权履约证据。他归集了双方盖章的施工合作协议、公对公银行押金转账流水、催告退款律师函及邮寄签收凭证、被申请人工商登记信息等全部案件材料,形成了一个闭环证据链,完整证明了合同成立、押金足额支付、对方长期拒不履约、我方已书面催告等全部关键事实。真正让他确定方向的,是在梳理证据过程中,发现发包企业在收到催告退款律师函后无任何回复,这进一步证明了对方的消极态度和违约事实。
当时有两种选择,A是继续与发包企业沟通协商,试图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B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王轲律师选了B,因为他认为发包企业已经多次沟通无果,且发函后仍无回应,继续协商可能只会浪费时间,而仲裁程序可以更高效地解决问题。于是,他梳理了仲裁立案材料,规范书写仲裁申请书,完成了证据交换、选定仲裁员、出庭等全流程工作。
最终,仲裁开庭时,被申请人经仲裁委合法送达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亦未提交答辩、证据材料,主动放弃了全部抗辩权利。但王轲律师独自完成了举证质证、事实陈述、法律说理全部庭审流程。他在庭审中明确阐述核心观点,指出发包企业无真实可施工项目,签约两年多未安排开工,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符合法定解除情形,收取的押金无合法占有依据,应当全额返还。
仲裁庭全部采纳了王轲律师的代理意见,做出了解除双方签订的电梯加装项目施工合作协议的裁决,并且要求被申请人于裁决生效15日内,一次性返还劳务公司押金50000元,本案全部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当劳务公司负责人得知这个结果时,激动地说:“真的太感谢王轲律师了,多亏了你,我们的损失才得以挽回。”王轲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帮助劳务公司在困境中找到了出路,化解了这场企业资金占用的危机。
王轲律师,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专职主办律师,专注于为客户解决交通、合同、劳动、民商等领域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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