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追回借款,却没有实实在在的借条作为关键凭证,这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堪称挑战,但李玉博律师做到了。本案的原告XX因亲属购房,向被告XX、被告B转账十余万元,可双方并未出具书面借条。后来二被告离婚,被告XX以无借贷合意、款项系赠与、已过诉讼时效等理由拒绝还款,被告B也未到庭应诉。
面对这样棘手的局面,原告XX委托了李玉博律师。李玉博律师拥有近十年诉讼法律相关事务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千余件。多年的经验沉淀和扎实的法律功底,让他面对难题也能冷静处理。庭审中,他结合转账记录、离婚案件生效判决等证据,展开层层论证。
首先是证据链重构。在没有借条这一直接证据的不利条件下,李玉博律师另辟蹊径,整合银行转账记录、生效裁判文书等间接证据。这些间接证据相互交织,完整地证明了借贷事实的存在。当被告以无借贷合意来抗辩时,转账记录显示资金的流向是原告向被告,且结合离婚案件中的相关情况,表明这笔钱不是无缘无故的赠与。
其次是抗辩精准击破。被告XX提出“赠与”“已还款”“超时效”等抗辩理由。李玉博律师凭借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对这些理由一一进行否定。对于“赠与”一说,他通过分析转账背景和目的,指出这是为了购房而产生的借款;对于“已还款”没有证据支持的说法,直接予以驳斥;对于“超时效”,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有力回击,稳固了案件胜诉的基础。
最后是责任清晰认定。案涉债务发生在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共同购房,李玉博律师准确界定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就意味着债权人可向双方主张连带清偿,最大化实现了债权。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XX提供的转账记录与离婚案件生效判决书相互印证,借贷关系成立;案涉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终判决被告XX、被告B各自向原告XX偿还借款本金五万余元及逾期利息,二被告对上述债务互负连带偿还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李玉博律师始终坚守“诚信执业、尽职尽责、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起案件都亲力亲为、一丝不苟。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充分体现,为亲属间、无书面凭证的民间借贷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胜诉代理路径,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律师的使命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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