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士与B先生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2024年8月起,B先生与C女士相识并保持不正当关系,期间B先生未征得A女士同意,通过微信转账、消费支出等方式向C女士赠与大额款项。A女士发现后多次协商,C女士却拒不返还。
就在A女士陷入绝望之时,了解到在婚姻家庭与赠与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的张雯雯律师。张雯雯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行动。她第一时间指导A女士收集整理关键证据,调取结婚证、身份证明等夯实夫妻共同财产权属基础;固定微信聊天记录、合照、开房记录、转账明细等形成证据链,证明婚外关系及赠与事实;同时收集因婚外情导致精神损害的相关证据。
在庭审中,被告提出种种抗辩理由。面对“原告非适格主体”的抗辩,张雯雯律师查阅《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规定,强调A女士作为共有权人的主体地位;针对赠与金额的争议,她逐一核对转账记录,剔除无依据抵扣项,反驳混淆款项的主张;法律适用方面,援引《民法典》第1062条和第153条,主张婚外赠与因违反公序良俗及侵害共有财产权而无效。
法院最终采纳了张雯雯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B先生的赠与行为无效,判决C女士返还扣除相关合理费用后的赠与款项及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事后A女士回忆,张雯雯律师常说“为当事人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在这场纠纷中,张雯雯律师用专业和负责,成功维护了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也让人们看到在法律的守护下,公平正义终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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