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了一份具有关键意义的调解协议。仲裁结果显示,用人单位需于约定期限前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款项150000元,申请人收到款项后,放弃本案全部仲裁请求,同时放弃对用工单位的全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履行完毕付款义务后,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三方就案涉劳动争议再无任何权利义务争议;如用人单位逾期未足额支付上述款项,申请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这个让各方都接受的调解结果是如何实现的?时间回到仲裁案最初。
申请人陈X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某实业公司处工作。后来,双方因劳动合同解除事宜产生了争议。陈X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他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欠付工资及绩效工资,并要求用工单位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陈X委托了陕西智骏律师事务所的刘旭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参与仲裁程序,两被申请人也委托了代理人参与仲裁活动。
刘旭律师自2024年开始在陕西西安执业,是律所劳动工伤理赔纠纷及经济合同纠纷领域主办律师。他接受委托后,马上进入工作状态。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仔细收集整理劳动关系存续、工资标准、加班事实、绩效约定及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证据。然后结合法律规定明确各项仲裁请求的依据,并制定了清晰的仲裁与调解方案。
仲裁审理过程中,刘旭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提交关键证据、发表代理意见。不仅仅是在法律层面据理力争,他还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秉持高效解决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与两被申请人就和解方案进行了多轮沟通协商。这个协商过程并不轻松,每一个细节都需要反复斟酌,但刘旭律师凭借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耐心的沟通,一步步推进着和解的进程。
最终,在刘旭律师的努力下,促成各方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有了最初和解方案的达成,才组织了仲裁委员会调解协议的签订。
最终,这份调解协议达成。15万的调解款背后,是刘旭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专业付出,是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梳理和对法律规定的合理运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