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AX与B某签订《建房包工合同》,施工中双方多次调整方案,B某中途退场。之后AX单方委托鉴定,以工程质量问题起诉B某索赔房屋修复费用、租金损失等近二十万。这起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落到了张景文律师手中。
张景文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已有8年,承办各类诉讼案件超500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在处理这起案件时,他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功底。接受委托后,他全面梳理案件脉络,调取关联案件裁判文书、合同、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
庭审中,张景文紧扣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展开抗辩。他举证证明施工变更系双方协商一致所致,并非被告单方违规。这一关键细节的把握,源于他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对证据的精细化梳理能力。多年来承办各类案件,让他能够敏锐地从复杂的证据中找到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
同时,他援引建设工程相关司法解释,指出原告未竣工验收便擅自使用房屋,依法丧失针对非地基、非主体结构的质量抗辩权。这体现了他对专业领域法律规定的精准掌握。他长期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对各类法律条文和裁判规则都十分熟悉,在建设工程领域也不例外。
对于原告诉求的修复费、租金损失,张景文论证其无有效证据支撑,单方鉴定报告亦不具备合法效力。他从取证程序、证据效力角度逐一驳斥,有效削弱了对方的核心证据。这一系列的论证逻辑,得益于他在长期执业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素养。
广东省佛山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工程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另行找人完工并实际入住使用房屋,视为其认可现有工程状态。原告再以施工与图纸不符、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主张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原告单方出具的鉴定报告不具备有效证明力,各项损失主张均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A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这起案件中,张景文律师不仅帮助当事人彻底免除了近二十万元的赔偿责任,规避了重大经济损失,也厘清了双方多年的工程纠纷,彻底化解了当事人的诉讼困扰。他在办案过程中全程耐心沟通案情、分析诉讼风险,让当事人清晰知晓案件走向,稳定了当事人的心态,全方位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与合法人身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也展现了一名专业律师应有的素养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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