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观专利侵权时连带责任是何物
外观专利侵权连带责任指在外观专利侵权案件中,两个或以上主体因共同侵权行为对专利权人承担的整体赔偿责任。
《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外观专利侵权场景下,若制造商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销售商明知是侵权产品仍销售,二者构成共同侵权,需承担连带责任。专利权人可要求制造商和销售商中的任何一方或多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过错的一方可向其他有过错方追偿。连带责任旨在充分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使其更易获得赔偿,同时也对侵权人起到威慑作用,防止侵权行为发生。
二、外观专利侵权判定包含了哪些方面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确定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简要说明可用于解释图片或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对比对象:将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不能仅对比局部,要考虑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
判断标准:
若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应认定两者近似,构成侵权。
若在整体视觉效果上存在实质性差异,则不构成侵权。
排除因素:需排除仅由产品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的材料、内部结构等特征。
判定时要结合具体案件,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准确判断是否构成外观专利侵权。
三、外观专利侵权时间的节点是什么
外观专利侵权时间节点主要涉及两个关键时间。
一是专利授权公告日。外观设计专利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权公告后,专利权正式生效,自此时起,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在此之前,即便有相同或近似设计产品出现,也不构成外观专利侵权。
二是侵权行为停止日。从开始侵权行为到停止侵权行为的时间段,权利人可主张侵权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侵权行为持续,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保护期为自专利授权之日起10年。在这个期间内,权利人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当我们探讨外观专利侵权时连带责任是何物,其实还有不少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一旦涉及外观专利侵权连带责任,往往还会牵扯到赔偿金额的计算问题。该赔偿要考虑被侵权方因侵权造成的实际损失、侵权方的违法所得等多种因素。而且,连带责任下各个责任主体之间的追偿问题也十分关键。当一方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赔偿后,就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方进行追偿。若你在外观专利侵权连带责任或赔偿计算、追偿等方面有疑问,别让难题困扰你,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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