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纠纷的战场上,总有专业的律师为当事人撑起权益的保护的伞。江西衡庐律师事务所的周建珍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811038242)就是这样一位守护者。
先来看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一审原告桂X受雇于某装饰公司,在拆除工程施工时意外摔伤,造成九级、十级伤残。一审法院认定装饰公司承担70%的主要责任,判决其赔偿16万余元。然而,装饰公司不服,以责任划分失衡、多项赔偿不合理、漏扣垫付费用等理由提起上诉。桂X委托周建珍律师代理二审应诉。周律师精准拆解上诉理由,针对责任比例、后续治疗费等异议,结合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逐一反驳。她还梳理伤残鉴定报告等关键证据,明确各项赔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最终,二审法院驳回装饰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桂X的胜诉成果得到全面巩固。
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也展现了周律师的专业能力。一审原告某运输公司胜诉后,被告程X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称实际欠款仅1万余元,此前支付的8万元均为本案运费,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周建珍律师担任二审代理人后,针对上诉人提交的新证据,从关联性、真实性角度提出专业质证,否定其证明效力。同时,重申微信对账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欠款事实。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被告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周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原告某装饰公司承接被告木门专卖店装修工程,合同约定装修款以被告供应木门款全额抵扣。完工交付后,被告未足额供应木门,原告还垫付部分门款,对账后被告欠付工程款。周建珍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整理供货单据等证据,精准核算款项,明确诉讼诉求。庭审中,她针对被告的供货争议等抗辩逐一反驳。最终,法院支持原告核心诉求,判决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还有一起涉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的案件,一审原告杨X胜诉后,三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称原告虚报工程款、重复要价并提交新证据。周建珍律师成为二审代理人,对新证据进行精准质证,强化一审核心事实。二审法院驳回三被告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另外,原告杨X承接三被告合伙经营的足浴店装修工程,完工后被告拖欠装修款6万余元。周建珍律师为其提起诉讼,固定核心证据,直接反驳被告抗辩。法院最终采纳原告核心诉求,判决三被告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同样,在运输合同纠纷中,原告某运输公司被被告程X拖欠石料款及运输费,周建珍律师帮助其固定关键证据,主张合法逾期利息。法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让企业顺利追回欠款。
周建珍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她在多个合同纠纷案件中,凭借不断拆解上诉理由、固定证据、专业答辩等方式,多次帮助当事人成功维权,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这些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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