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服务完成,费用却被拖欠,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20XX年至20XX年,ZX为PX提供黄土运输服务,双方形成事实运输合同关系。服务期间,PX长期拖欠运输费,先后出具两张欠条,累计欠款115000元。欠条出具后,PX仅偿还18000元,剩余97000元经多次催讨仍拒不支付。ZX委托束丽丽律师向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于20XX年X月X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PX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也未提交答辩意见与证据材料,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中,束丽丽律师协助ZX变更诉讼请求,将欠款调整为97000元。
束丽丽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自2015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超500件。作为江苏维尔达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她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实务经验。接受委托后,束律师迅速核实案件基础事实,审查欠条原件,固定关键信息,搭建完整证据链条。她结合欠款事实及还款情况,精准调整诉讼请求,确保诉求合法合理。庭审时,面对被告缺席,她清晰陈述事实、完整举证质证,严谨阐述法律依据,有力支撑了ZX的诉求。
丹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ZX与PX的事实运输合同关系合法有效,PX尚欠运输费97000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最终判决P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运输费97000元,若未按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PX承担,ZX的全部诉讼诉求均得到支持。
在这场欠款纠纷中,束丽丽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不仅规范调整诉讼请求,规避法律风险,还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通过有效举证质证确保胜诉。她用行动诠释着,即便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只要凭借专业和尽责,就能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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