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咨询者的处境让很多人感同身受。他说,结婚后我爸妈拿出大半辈子积蓄帮我们付了首付,房子写的是我和妻子的名字。现在要离婚,爸妈觉得钱是他们出的,房子应该归我,但妻子说她也有份。这个提问者夹在父母和妻子之间,既觉得对不起父母的付出,又不知道法律上到底怎么算。
云南康珠律师事务所的和桃律师处理过不少类似咨询。他2012年入行,2014年正式执业,现在是律所合伙人、副主任,执业十多年来累计办案逾千件。他在迪庆州律师协会担任理事、投诉受理中心主任、非诉及行政委员会副主任,同时被聘为人民监督员和人民调解员。这些身份让他对"家庭内部财产纠纷"有很深的观察——很多矛盾不是发生在陌生人之问,而是发生在最亲近的人之间。和桃律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很直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除非父母有书面声明证明只赠与自己的子女,否则法律上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这个结论让很多咨询者感到意外——他们以为"谁出钱就是谁的",但法律在这个问题上采用的是一个不同的逻辑。他解释,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登记行为本身具有公示效力。你把房子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就向外界表明了"这是两个人的财产"的意图。如果父母想要排除这种推定,必须在出资时就留下明确的书面材料。有人追问,如果父母没有书面声明,但能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能不能证明钱是只给自己子女的?
和桃律师说,银行转账记录只能证明"钱是从谁的账户转出去的",不能证明"转出去的时候是什么意图"。在法律上,证明赠与意图需要的是明确的文字表述,而不是资金流向。他建议,父母出资时可以做三件事:一是出具书面声明,明确表示出资仅赠与自己子女;二是在转账时备注"仅赠与我儿子/女儿";三是条件允许的话去做公证。这三件事做一件,离婚时就能保住父母的出资不被分割。但他说,现实中很少有人会做这些准备。大多数父母出钱的时候,想的都是"帮孩子把日子过好",不会去想"万一离婚了怎么办"。等到离婚的时候才发现,当初没留任何书面材料,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和桃律师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不仅仅是给出法律答案,还会补充一些预防性的建议。他告诉咨询者,如果你现在还没离婚、父母准备出资帮你们买房,先坐下来把"万一离婚了怎么处理"这件事说清楚,然后写下来。他觉得,离婚时最痛苦的不是分财产本身,而是那些"当初明明可以说清楚但没去说"的事情,到最后变成了谁也说不清楚的烂账。
和桃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积累了大量经验,他的办案思路中有一个明确的倾向:能用调解解决的,尽量不走到判决。他在涉访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担任调解员期间,处理过大量家庭内部纠纷,知道判决有时候解决不了亲情之间的裂痕。但他同时也清楚,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对法律规则有基本的认知——如果一方觉得"房子是我的",另一方觉得"房子是两个人的",两人都不清楚法律怎么规定,调解就无从谈起。
所以在公开解答中,他先把法律规则讲清楚,让咨询者知道自己的处境在法律上属于哪一类,然后再谈有没有调解的空间。这种做法反映了他对律师角色的理解——先帮人看清事实,再帮人选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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