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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签署租赁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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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3706人看过
导读:分公司是可以单独的签署租赁合同的,如果分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就是市场房屋租赁,在分公司签合同的过程中没有必要每签一份合同都得过问总公司的意见。但是分公司毕竟是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所以,分公司签的每一份合同总公司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可以签署租赁合同吗

一、分公司可以签署租赁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署租赁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二、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三、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分公司并不单纯的只能签署租赁合同,只要是总公司授权经营的范围分公司就都有签合同的权利。在刚开始准备成立分公司的时候,肯定也要先给分公司确立了固定的经营场所,分公司还没有正式成立之前,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肯定应该和总公司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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