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要件有哪些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需符合以下要件: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无处分权人可能是拾得人、盗窃人等非法占有票据者。须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在我国,主要是背书转让,若未依此法定方式,不构成善意取得。受让人须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善意指受让人不知让与人无处分权;重大过失指稍加注意就能发现让与人无处分权却未注意。须给付对价。受让人取得票据时,应向让与人支付相应代价,如货物、劳务等,无对价或不以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优于其前手的权利。须取得有效票据。票据本身要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记载事项完备且无瑕疵,若票据无效,也无法取得票据权利。
二、票据权利善意取得需满足啥要件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需满足以下要件:
一是主观要件,取得人在取得票据时须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善意指不知且不应知让与人无处分权;重大过失指稍加注意即可知晓让与人无处分权却未注意。
二是客观要件,首先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该无处分权人须有合法占有票据外观;其次取得票据的方式须合法,如通过背书、交付等票据法认可的方式;最后须给付对价,即取得票据时支付了合理代价,因税收、继承、赠与等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三、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在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主张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持票人,对自己的善意取得负有初步举证责任。需证明其是从无处分权人处受让票据、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支付了合理对价,且在取得票据时无重大过失、不知出让人无处分权等。
而票据的原权利人若对持票人的善意取得提出异议,需对持票人不构成善意取得承担举证责任,比如举证持票人取得票据时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在了解了票据权利善意取得需符合的要件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当善意取得票据权利后,若出现原票据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情况该如何处理?以及在确定受让人是否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时,具体的判断标准和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这些都是与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票据权利善意取得以及上述拓展问题还有疑问,想要更深入了解其中的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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