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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从事竞争行业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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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16 · 1971人看过
导读:在我国,不得从事竞争行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法定竞业限制,据《公司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任职公司同类业务,违规所得归公司,公司还可索赔。二是约定竞业限制,依《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与涉密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限制期内劳动者有从业限制,单位需按月给予经济补偿。
不得从事竞争行业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得从事竞争行业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不得从事竞争行业主要涉及两种情形。

一是基于法定竞业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若违反该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公司还可要求其赔偿损失

二是基于约定竞业限制。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与负有保密义务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用人单位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哪些情形下不得从事竞争行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不得从事竞争行业。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上述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需承担民事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违反协议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依双方协议确定,若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同时,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因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商业秘密泄露损失等。

此外,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停止违约行为,即停止在竞争单位工作或停止开展竞争业务。若劳动者拒不停止,用人单位可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其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在我国,不得从事竞争行业主要涉及两种情形,而这其中还有诸多值得关注的点。法定竞业限制中,对于“同类业务”的界定可能会存在一些模糊地带,不同的行业和具体情况可能有不同的认定标准。约定竞业限制方面,若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是否还需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也是一个常见问题。如果你在法定竞业限制的责任承担、约定竞业限制的条款效力及补偿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正面临竞业限制相关的纠纷,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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