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复杂迷宫中,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常常感到迷茫无助。万某的遭遇便是如此,他陷入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之中。2022年10月9日,居住在周口市的被害人刘先生报案称在网上被诈骗,其中一笔10000元转入万某名下的银行卡。经侦查,2022年10月以来,万某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按指示提供本人及亲属的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并利用抖音、京东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转入共计203420元,转出158937元,取现123200元,查实属于犯罪资金的数额为90955元,万某从中获利4000元。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李鉴春律师及时介入。他第一时间会见万某,全面了解案情,确认万某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随后,李律师动员万某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某认罪认罚,为从宽处理奠定基础。同时,他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某的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审查起诉阶段,李律师持续跟踪案件进展,结合万某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再次采纳了他的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到了审判阶段,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万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转行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执业已逾17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这种复合背景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
在这起案件中,李律师的办案逻辑十分清晰。在批捕阶段,他主动出击,通过及时会见、积极退赔、认罪认罚铺垫,并结合书面意见,在黄金救援期内阻却羁押,为后续辩护创造有利条件。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他全程跟进,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将审前辩护效果延伸至量刑阶段。他紧密结合初犯、从犯、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提出缓刑建议,最终被检法两院采纳,实现轻缓化处理。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够实质影响案件处理进程,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像李鉴春律师这样兼具侦查与辩护经验的律师,更是能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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