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怎么也没想到,曾经的同学情谊,会因为两笔投资款变得如此不堪。2021年5月,同学吴X称有“莆炎高速办公家具投资项目”,邀李X出资合伙,承诺25%的投资回报。李X心动了,转账30万。2021年12月,吴X又如法炮制,以“电力设备光伏供货项目”为由,让李X再次转账15万。然而,自2022年8月起,当李X要求查看项目协议并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时,吴X却百般推脱。意识到情况不对的李X要求返还投资本金,却遭到了吴X的拒绝。
在这种困境下,普通人往往会感到迷茫无助。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找一位专业对口的律师至关重要。此时,就需要寻找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律师。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深耕福建宁德,专注于合同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正是这样一位合适的人选。
冯从福律师接手案件后,面临着诸多难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是否存在事实上的合伙关系,以及原告的45万元投资款是否应予返还。李X未参与合伙项目的实际经营管理,无法掌握项目投入、经营及亏损情况等关键证据,而被告吴X经法院合法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这使得案件的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然而,冯从福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找到了破局点。他重点梳理了银行转账凭证和微信聊天记录,形成闭合证据链。从稀疏的微信聊天记录中,他提炼出对原告有利的关键语句,如“有回款第一时间给你”“项目合作没有回款我也没办法”“我比你垫更多”等,证明被告认可款项性质为投资、且认可项目存在但未回款的事实,从而将“投资风险”的举证责任转移到被告一方。
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冯从福律师主张应由实际控制项目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款项用途、项目亏损等情况。由于被告缺席导致举证不能,法院直接采纳了原告的主张。同时,在诉讼请求设计方面,冯从福律师也十分务实。本金45万元清晰明确,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既符合法律规定,又避免了因主张过高利息而被质疑为借贷或无效约定,提高了诉求的稳妥性。
此外,面对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冯从福律师积极协助法院进行公告送达,确保程序合法,最终获得缺席判决,为后续执行奠定了基础。在判决后,他还及时向当事人告知申请执行期限及被告财产线索排查建议,为下一步执行回款做好准备。
最终,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合伙的合意,但合伙目的已无法实现,投资款应当退还。被告吴X应返还原告李X款项45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
这场案件的成功,充分展现了冯从福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他不仅是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还是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等,拥有多项社会职务。他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以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遇到类似法律纠纷时,我们或许能从这个案例中获得启示,找到合适的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