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法定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法定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0497人看过
导读:我国《民法典》中就法定的担保方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分为了五种,就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以及定金。而一般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或者合同关系中,当事人为了保证目的的实现,往往一方会提供相应的担保。至于选择哪种担保方式要结合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法定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一、法定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

1. 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 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 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 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 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约定担保

约定担保是指当事人通过约定而产生的担保。除了法定担保外,其他的担保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约定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

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民法典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担保可以分为两类,即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其中法定担保的方式由相关法律直接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具体的担保方式。至于约定担保,那么就是建立在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基础之上,约定的担保方式中就有定金、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四种。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抵押担保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抵押担保最新文章

遇到抵押担保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