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时签的房产赠与协议是否有效
1.婚姻存续时签的房产赠与协议,若双方意思真实、内容合法、不违公序良俗且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有效。
2.房产赠与要办过户登记,物权才转移。过户前赠与人可反悔撤销,但公证的协议除外。
3.若有欺诈、胁迫情况,受欺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协议。
4.为保障受赠方权益,可对协议公证或及时过户。
二、婚姻存续时签的协议书是否具有效力
婚姻期间签的协议书通常有法律效力。
只要协议没违法违规,没损害他人权益,双方真心愿意,签协议时也有行为能力,协议就有效,像财产分割、忠诚协议等。
要是有欺诈、胁迫,受损方一年内可撤销,撤销后协议就无效。还有,涉及人身关系的约定可能无效。总之,协议书效力得综合判断,依具体情况分析。
三、婚姻存续时认缴股份算不算共同财产
1.婚姻存续期间,若夫妻未约定财产分别制,用共同财产认缴的股份投资权益属共同财产。
2.认缴股份只是有出资义务,未实缴时无完整股权权利。
3.离婚分割认缴股份,要考虑财产来源,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
4.一方以个人财产认缴且有证据证明,股份权益可能属个人财产,但婚姻期间收益可能是共同财产。
在探讨婚姻存续时签的房产赠与协议是否有效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若赠与协议有效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赠与人能否撤销赠与是个关键问题。一般情况下,在过户前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但具有公益性质等特殊情况除外。另一方面,若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如离婚,这份赠与协议的效力又会如何认定。这些问题在实际生活中都较为复杂。如果您对婚姻存续期间房产赠与协议的更多细节、后续处理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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