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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法定事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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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01 · 1554人看过
导读:撤诉法定事由包括: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按撤诉处理;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审查,若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可裁定准许;离婚案件中,被告反诉且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可按撤诉处理。
撤诉法定事由有哪些

打官司的过程中,有时候当事人会因为各种原因想要停止诉讼,这就涉及到撤诉的问题。撤诉可不是想撤就能撤的,得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事由才行。要是不了解这些法定事由,盲目申请撤诉,可能就得不到法院的准许,既浪费了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影响自己后续的权利主张。那到底撤诉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原告自愿申请撤诉

这是最常见的撤诉情形。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出于自身的考虑,比如和被告达成了和解协议,觉得没有必要再继续打官司了,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只要这种申请是原告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会准许。例如,甲起诉乙要求偿还借款,在诉讼期间,乙主动归还了借款,甲觉得自己的诉求已经实现,便向法院申请撤诉,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批准。

二、视为撤诉的情况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比如,丙起诉丁侵权,法院给丙发了传票,通知其开庭时间,但丙没有正当理由,就是不去开庭,或者在开庭过程中,未经法庭允许就擅自离开了,法院就会按撤诉处理。

2.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经人民法院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撤诉处理。假设戊起诉己,需要预交一定的案件受理费,但戊没有按时预交,法院通知后还是不交,或者申请减免费用没得到批准也不补交,法院就会按撤诉处理。

三、被告反诉后原告撤诉

当被告提出反诉后,如果原告想要撤诉,就需要经过被告的同意。因为反诉是被告独立的诉讼请求,原告的撤诉不能影响被告反诉的进行。例如,庚起诉辛违约,辛反诉庚存在其他违约行为,此时庚若想撤诉,就需要得到辛的同意,否则法院可能不会准许。

四、诉讼标的消灭导致撤诉

如果诉讼标的在诉讼过程中消灭了,那么诉讼就失去了意义,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比如,壬起诉癸要求分割房产,但是在诉讼期间,该房产因自然灾害被损毁,诉讼标的不存在了,壬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

撤诉之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能不能再次起诉,之前预交的诉讼费能不能退还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撤诉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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