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一旦处理不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受到严重损害。本案中,当事人林XX(化名)与周XX(化名)在2002年达成煤炭买卖合作协议,林XX依约完成供货及运输义务,双方也对账确认了货款总额并签订还款计划。然而,周XX支付部分货款后便开始逃避债务,林XX多年来难以主张债权。
2012年,林XX以合同诈骗报案,案件历经多轮刑事审理,直到2020年12月周XX被改判无罪。2023年,林XX就货款提起民事诉讼,却因诉讼时效问题一审败诉,其合法债权岌岌可危。在此情况下,林XX委托了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的刘亘煜律师代理二审。
刘亘煜律师拥有12年执业经验,已承办过上千件案件,尤其擅长在二审程序中实现翻盘改判。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全面梳理了民事、刑事全案卷宗材料,精准锁定诉讼时效是否届满这一核心争议焦点。他制定了完整的上诉策略,围绕诉讼时效形成三大核心代理意见。一是依据相关规定,明确诉讼时效应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算,林XX2023年起诉未超法定时效;二是指出周XX在刑事侦查及诉讼中多次主张货款抵销构成时效中断;三是说明还款计划未约定最后履行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且未超最长权利保护期。
庭审中,刘亘煜律师向法院完整提交刑事卷宗、证人证言等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还原案件事实,并围绕上诉主张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有力反驳了对方的时效抗辩。最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刘律师的观点,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败诉判决,判令周XX支付七十余万元货款,并承担主要诉讼费用。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刘亘煜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将“死债权”救活,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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