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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涉性侵案:附条件不起诉带来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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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8 · 164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贾东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32年 职务:主任
律所: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13199410590248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5755738148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贾东峰律师系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期扎根砀山本地执业,对砀山县人民法院、宿州市各级司法机关办案流程、基层调解规则、当地行政机关办事逻辑具备多年实操经验,擅长处理县域内高发的各类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债务欠款、农村土地纠纷、农民工维权类案件,地缘优势突出,对接本地司法资源便捷。,擅长刑事辩护及民商事经济合同纠纷,同时处理婚姻家庭、证券投资、建设工程纠纷等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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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是一起未成年人涉性侵害案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未满14周岁被害人恋爱后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获谅解。其法定代理人委托律师辩护,律师围绕从宽情节提出附条件不起诉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10个月。
未成年人涉性侵案:附条件不起诉带来的救赎

在社会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牵动着大众的心。这桩发生在安徽省砀山县的未成年人涉性侵案件,就仿佛是一个沉重的警钟,时刻提醒着人们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与法治教育。故事的主角是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他在与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这一行为直接涉嫌构成强奸罪。当事情败露后,嫌疑人经传唤到案。在面对司法机关时,他态度较好,如实供述了事情经过,并且自愿认罪认罚,还与被害人达成了谅解。

可是,起初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在处理这件事时却犯了难。他们一开始并没有第一时间想到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而是尝试自行与检察机关沟通,解释孩子的情况,希望能从轻处理。但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他们根本无法精准地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和可以争取的有利情节。他们的表达模糊且不规范,完全没有让检察机关看到案件中可以从宽处理的有力依据,所以初步沟通的效果很不理想。

在这个关键时刻,他们找到了安徽宿州砀山县的贾东峰律师。贾东峰律师1994年就开始执业,至今已有三十余年,他承办各类案件不低于2000余件,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贾律师长期参与本地争议解决工作,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战成果。

贾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他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深知对于这个未成年人来说,一次错误的行为不应该成为他一生的枷锁,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他结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全面细致地梳理案件事实。重点围绕嫌疑人系未成年人、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调查良好、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等从宽情节,精心撰写并向检察机关提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专业法律意见。在整个过程中,贾律师全力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不放过任何一个为嫌疑人争取权益的机会。

最终,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并且有悔罪表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于是依法对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10个月,并明确了考验期内的监管与矫治要求。

对于这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几点普法干货需要大家了解。如果家里有未成年人,一定要加强法治教育,让他们清楚地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的,不能因为年龄小就肆意妄为。如果不幸遇到未成年人涉罪的情况,家长要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不要盲目自行处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同时,对于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在考验期内要严格遵守监管与矫治要求,争取真正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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