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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不抵债企业欠款,71万货款如何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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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7 · 113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官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69人 执业9年
律所: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171071168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628189876
代表案例:2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官晟律师,前公证员,技术派律师。具有法学、中文、金融、证券、认知学、心理学等多重学历背景,区块链价值投资者。2010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现系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官晟律师先后为多家媒体提供法律点评,官晟律师及所在团队办理了数百起案件,为众多的当事人提供过专项的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公司治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基础。官晟律师团队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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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间欠款纠纷中,若遇到资不抵债的被执行人,债权人的债权如何保障?此类案件的难点在于,多家债权人争抢有限资产,单一执行程序难以统筹,普通债权易大幅亏损。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官晟律师,建议启动执行转破产程序,全面调取企业资料,确认债权金额与清偿顺位,全程参与分配流程。最终,当事人71万元债权回款32万元,最大限度降低了损失。
资不抵债企业欠款,71万货款如何挽回损失?

在设备采购纠纷中,某制造企业拖欠我方当事人71万元货款。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发现,该企业对外负债超千万元,名下厂房、设备等资产有限,且有十余家债权人。这些债权人分别单独申请执行,争抢企业仅存的固定资产。从2017年开始执业的官晟律师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深知单一执行程序无法统筹处置全部资产,先查封债权人优先处置会使我方普通债权大幅亏损,当事人的债权面临严重缩水风险。

当事人的核心诉求是尽可能挽回71万元货款损失。办案难点有多个,首先是多家债权人利益难以平衡,单一执行无法协调;其次,企业资产状况复杂,需全面准确核实;再者,执行转破产程序涉及众多法律规定和流程,操作难度大。

官晟律师作为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法学、中文、心理学等多重学历背景,有着自己的破局思路。他全面调取企业全部资产清单、涉诉执行案件、全部负债合同、工商经营档案,核实企业符合执行转破产法定条件后,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转破产书面申请。法院裁定移送破产清算后,他代理当事人全程参与破产管理人债权申报工作,完整提交71万元债权全部证据,确认合法债权金额与普通债权清偿顺位。在债权人会议上,他仔细核对企业资产审计报告、负债明细,针对管理人资产处置、分配方案提出书面意见,保障我方债权分配比例不受不合理削减。资产拍卖、款项分配全流程他都安排专人跟进,监督管理人公平清偿全部债权人。

最终,企业全部资产统一拍卖清算,扣除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税款后,剩余可分配资金按全部普通债权比例清偿,我方71万元债权最终回款32万元。

类似的执行难题,在另一起自然人综合欠款纠纷中也得到了妥善解决。判决被告偿还68万元全部债务后,强制执行两年期间,被执行人持续恶意逃废债。他在诉讼前低价转让房产、执行阶段变卖登记车辆、通过虚假民间借贷诉讼转移存款,多次收到法院财产申报通知后仍持续隐匿、转移大额资产,失信情节恶劣。法院采取限高、失信、罚款等全部民事惩戒措施后,对方依旧拒不配合履行,无任何还款意愿。当事人希望通过刑事追责形成终极法律威慑,委托官晟律师整理拒执罪全套报案材料,启动民事执行与刑事追责双向同步推进模式。

办案难点在于,要固定全套拒执犯罪证据,难度较大;且刑事追责程序复杂,需要与多个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官晟律师耗时数月完整固定全套拒执犯罪证据,包括房产低价转让合同、车辆变卖交易记录、虚假诉讼案卷材料、大额资金转移流水、多次拒不申报财产回执、法院各类惩戒文书送达记录,形成完整刑事证据卷宗。他同步向执行法院移送拒执线索,向公安机关提交刑事报案材料,同步准备刑事自诉全套立案材料,告知被执行人一旦立案侦查,将承担有期徒刑拘役刑事处罚,留下终身犯罪记录。全程同步推进民事查封、刑事线索移送,双向施压被执行人。

最终,被执行人面对刑事立案、承担刑事责任的强大法律威慑,在公安侦查阶段主动一次性筹措68万元全额款项,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相关恶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判决违法事实同步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案件民事、刑事程序同步办结。

律师价值:在这两起案件中,官晟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涉企债务执行转破产案件中,他精通执行转破产、多债权人参与分配全套司法规则,从繁杂的企业资料中重构证据链条,准确核实企业资产和负债情况,为启动执行转破产程序提供依据。在自然人综合欠款纠纷中,他把握时机,在民事执行手段失效时及时启动刑事追责程序,通过固定完整的刑事证据卷宗,实现“民事强制执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追责”双向联动办案,给被执行人带来强大的法律威慑。

实践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资不抵债企业的债务执行,执行转破产程序逐渐成为平衡多方债权人利益的有效方式。而对于恶意逃废债的被执行人,刑事追责与民事执行联动的模式,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成为打击拒不执行行为的有力手段。

结尾:面对资不抵债企业欠款和恶意逃废债等执行难题,官晟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有效的应对策略。他能够全面调取证据,准确把握法律程序,通过执行转破产、刑事追责等方式,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保障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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