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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发包不当致工人受伤,发包方被判连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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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7 · 138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满林强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97人 执业8年
律所: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1810072129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5887849100
代表案例:3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医院工作经历;主办人损类案件,固定的专业化方向及突出的专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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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昆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部分工程发包给个人李X,李X雇佣王X到工地工作。2018年3月10日,王X工作时跌落深井受伤。王X索赔无果后起诉,法院审理认定李X与王X存在劳务关系,建筑公司将工程交给无资质个人且未尽安全管理义务,最终判决李X和建筑公司连带赔偿王X197682.32元。
工程发包不当致工人受伤,发包方被判连带赔偿

2018年3月10日,在昆明福悦商务楼工程(现为肿瘤医院)工地,王X在焊接水槽时,因天黑不熟悉环境,误踩盖在6米左右深井上的木板,跌落至负二层,导致昏迷和多处受伤。该工程是昆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给李X,李X雇佣了王X。事故发生后,王X产生了一系列损失,李X垫付部分医药费用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建筑公司甚至不接王X电话,谈判陷入僵局,王X遂起诉至法院。

在这类工程劳务纠纷中,普通人有几个高频踩坑行为。其一,发包方随意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就像本案中的建筑公司,为了省事或降低成本,把工程交给李X,却没考虑到李X可能缺乏相应能力,一旦发生事故,发包方难辞其咎。其二,劳动者安全意识淡薄。王X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工作时没有充分注意观察工作环境,对自身安全防范疏忽大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王X委托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代理此案。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服务地区为云南昆明。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在工伤(工亡)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对工伤不予认定案件更是专精,占比约45%。他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和丰富的诉讼经验。

在取证方面,满律师收集了李X书写的“保证”,结合王X“李X叫我去干活,跟我说两小时200元”的陈述以及不锈钢水槽制作安装费由李X收取的事实,认定王X与李X存在劳务关系。在调解阶段,满律师积极与双方沟通,但因建筑公司态度消极,调解未能成功。进入诉讼阶段,满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X》第三十五条等相关法律,指出建筑公司将工程交给无资质个人且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应与李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法院根据案情,判决李X和建筑公司连带承担60%的赔偿责任,赔偿王X197682.32元。

满林强律师秉持“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他优先尝试调解,降低当事人的成本和精力消耗。但当调解无法达成目的时,他会精准运用法律武器,通过诉讼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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