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身体和财产的双重损失。在财产损失方面,车辆的维修费用、施救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等问题,常常引发当事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这类纠纷不仅会让当事人陷入经济困境,还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
薛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2020年8月24日晚,窦先生驾驶薛先生实际所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前部与路边电线杆及水泥墩碰撞,造成车辆严重受损、窦先生受伤。薛先生的车辆在XX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和驾驶员责任保险,本以为可以顺利获得理赔,却没想到保险公司以评估金额过高、车辆未修复、未提供维修发票等理由,拒绝按照评估的313,700元车损金额进行赔偿,仅同意赔偿250,000元,还要求扣除10%的非医保用药费用,并且不承担鉴定费。这让薛先生陷入了绝望,他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薛先生最无助的时候,他找到了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的李娟娟律师。李娟娟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她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拥有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为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在劳动争议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李娟娟律师还是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四级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天津市滨海新区律工委委员、滨海新区律工委党建专委会主任、滨海新区律师行业妇联副主X。
李娟娟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多年办理民商事案件的经验,迅速捕捉到了案件的主要矛盾和争议焦点。她注意到,保险公司对车损评估报告提出异议,但并未提供直接充分的证据予以推翻或否定。曾经在处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关键是要维护评估报告的权威性。于是,她在一审庭审中,针对保险公司对评估报告的质疑,详细阐述了评估报告是由法院依法委托具备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作出的,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同时,对于保险公司当庭申请的因果关系鉴定,她指出保险公司在申请重新评估时并未一并提出,且在鉴定过程中也未提出,该申请既不合理又超出了法定期限,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她的意见,驳回了保险公司的鉴定申请。
在二审阶段,面对保险公司仍然坚持上诉请求的情况,李娟娟律师再次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她强调被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限额内承担保险责任,案涉车辆损失系一审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一审判决据此认定车损数额并无不当。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薛先生成功获得了316,241元的全额赔偿。
李娟娟律师始终秉持着“用专业能力和社会使命共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她在公益法律服务领域也贡献突出,致力于“最后一公里”的法律服务。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不仅为薛先生解决了实际问题,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她曾荣获2021年度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025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她的援助案例在2024年还荣获了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相信在未来,李娟娟律师将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为更多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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