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严格的当下,商标类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有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陷入了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漩涡。2024年4月起,当事人购入印有知名品牌商标标识的产品包装袋,在6月至7月期间将这些非法制造的商标包装袋对外出售,累计销售数量达七十余万件,共计28箱,交易总金额4.58万元。8月,当事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羁押于本地看守所。
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结合涉案商标标识数量、交易金额,认定当事人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很多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不知所措,甚至可能采取错误的应对方式。有的当事人可能会急于自行辩解,却因为不了解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导致自己的陈述缺乏说服力;还有的可能会盲目相信一些非专业人士的建议,错过最佳的辩护时机。
这时,张少俊律师登场了。他是湖北民基(伍家岗)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7年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等多领域,累计办理各类诉讼、非诉案件百余起。他有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英语双学士学位以及三峡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的深厚教育背景,对各类法律法规有着深入的理解。
接受委托后,张少俊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细节,逐一查阅全部卷宗材料,明确了案件辩护方向与要点。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明知是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仍予以销售,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区间量刑。而张少俊律师围绕当事人主观心态、客观行为、获利金额、量刑情节等多方面展开辩护。他提出当事人实际获利数额较低,主观恶性较小;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自侦查阶段至庭审全程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应当从宽处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偏重,请求法庭在法定量刑区间内大幅下调刑期。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少俊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具备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综合全案情况,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相比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明显缩减。
对于市场经营主体来说,这起案件是一个深刻的警示。商标、品牌标识受法律严格保护,千万不要因为贪图小额利益,收购、转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否则一旦数量达到追诉标准,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便涉案金额不高,也不能触碰刑事法律红线。而当面临类似的法律纠纷时,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像张少俊律师这样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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