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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一珂律师二审改判猥亵儿童案,刑期大幅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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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6 · 136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覃一珂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07人 执业4年
律所: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8202210437159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7777544713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遇事找一珂律师,给生活吃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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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起猥亵儿童案一审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八年,当事人委托覃一珂律师上诉。律师精准识别自首情节,积极促成谅解。二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期显著减少。
覃一珂律师二审改判猥亵儿童案,刑期大幅下调

二审改判,刑期大减

在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一起猥亵儿童案中,当事人在某机构内多次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猥亵行为一审法院认定其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多次作案且情节恶劣,作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委托广西贵港的覃一珂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并提起上诉。

覃一珂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一系列严谨且专业的工作。他仔细阅卷,查明关键事实,发现事发后被害人家属与当事人协商未果报警,当事人明知对方报警,仍主动留在原地等候,公安人员到场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且自始至终自愿认罪认罚。而一审法院未依法认定该自首情节,覃一珂律师便以此为核心,确立上诉辩护观点。同时,他积极协助家属与被害方沟通,最终当事人家属代为向被害方支付数万元赔偿款,被害人家属接受赔偿并出具书面谅解。

二审法院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隐私,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期间,覃一珂律师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规定、量刑规则展开专业辩护。最终,二审法院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采纳辩护意见,依法认定当事人构成自首,纠正一审未认定自首的裁判问题。维持一审判决中涉案手机予以没收、禁止当事人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的内容,撤销一审主刑判决,将一审原判处的有期徒刑八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期显著减少。

同类案件对比

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猥亵儿童罪二审上诉案件中,法院未认定当事人的自首情节,维持了一审判决。而本案中,覃一珂律师通过细致阅卷,精准识别出当事人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推动二审法院认定自首情节,实现了改判降刑。

专业方法可复用

覃一珂律师在本案中,深挖案件事实,精准识别法定从宽情节,为上诉确立核心观点。还积极推进量刑工作,叠加多重从宽情节,为降刑提供完整事实支撑。庭审中专业履职,让辩护观点全获采纳。其精通刑事办案流程与法律适用,结合案件情节精准适用法律,这种严谨、专业、全面的办案方法和判断习惯在其他案件中也具有可复用性,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覃一珂律师执业4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他始终坚持“做一个有温暖、有情怀、向善精进的专业律师”的原则,为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减轻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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