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律师是重庆中庸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服务地区主要为重庆彭水县。从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多类案件。
在一起劳务派遣劳动争议二审案件中,这属于劳务派遣类劳动争议纠纷。王军律师接受某军事单位(本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委托,担任其二审专项诉讼代理人。案件基础用工关系为劳务派遣模式,某劳务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单位,与该军事单位长期开展劳务派遣合作,劳动者原告XX系该劳务公司招录的员工,被派遣至军事单位从事保洁岗位工作,双方多次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持续多年。
后续原告XX在非工作时段,因邻里纠纷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对方人身受伤,该事件经基层调解组织处理,由原告XX一方作出经济赔偿。军事单位结合单位特殊管理要求与内部规章制度,认定原告XX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单位用工纪律,经内部会议集体研究后,依规将该派遣员工退回至原劳务派遣单位某劳务公司。某劳务公司收到退回通知后,直接以此为由单方解除了与原告XX的劳动合同。原告XX对此不服,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机构驳回了其诉求。继而向辖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要求某劳务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某劳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合法依据,判决其向原告XX支付相应赔偿金。
一审判决作出后,某劳务公司不服裁判结果,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出多项上诉理由,同时质疑军事单位退回派遣人员的行为不当,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驳回原告诉求。二审法院立案后组织案件调查询问,王军律师作为军事单位的代理人出庭应诉。
王军律师凭借扎实的劳动法律功底、丰富的劳务派遣纠纷办案经验,从多方面开展工作。他首先精准区分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的法定权利与义务,结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派遣人员退回的法律条款,明确军事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将严重违纪的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公司,该行为属于合法行使用工管理权,从根源上界定各方责任,驳斥上诉方对军事单位行为的不当质疑。同时,系统性整理并提交军事单位内部履职考核制度、会议纪要、事件情况说明、调解材料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证明将原告XX退回派遣公司并非随意决策,而是依据正式制度、经过内部集体研究作出的合规处理,程序与实体均符合法律及单位管理要求,让法院充分采信军事单位的事实主张。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军事单位作为特殊性质用工单位,依据内部正式规章制度、经过集体决策流程将违纪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退回行为合法合规;认定上诉人某劳务公司在收到人员退回通知后,未履行岗位调配、协商沟通等必要程序,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该行为欠缺合理性,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一审法院对原告XX月平均工资标准、赔偿金计算方式的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上诉人针对工资标准的异议不成立;最终依法驳回某劳务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本案二审军事单位的主张全部得到法院采纳,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顺利化解本次劳动争议,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类似的精准处理思路,在另一起合同效力确认纠纷中也得到了体现。这是一起确认合同有效纠纷,王军律师接受被告A(某科技公司)委托,担任本案一审诉讼代理人。本案缘起双方此前的矿产品买卖合同纠纷。原告A(某建材贸易公司)与被告A早年签订年度购销合同,后续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原告A曾就货款返还、违约赔偿、开具发票等诉求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历经一审、二审两级审理,生效裁判文书已明确认定案涉购销合同合法有效,同时根据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裁判生效后,被告A严格按照判决内容足额履行全部款项支付、发票开具等义务,原告A也出具凭证确认双方案涉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
在前案彻底办结之后,原告A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提出两项核心诉求:一是请求确认案涉年度购销合同履行至2023年7月19日期间合法有效;二是请求确认该合同实际终止日期为2023年7月19日。原告主张的理由为被告A在2023年7月19日存在一次供货行为,试图以此推翻此前生效判决认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变相为后续再次主张违约损失创造条件。
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王军律师代表被告A出庭应诉,结合在先裁判、合同原文、履行凭证以及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从重复起诉、诉讼利益、合同约定、权利滥用等多个维度提出完整答辩意见。王军律师凭借深厚的民事诉讼法学功底、丰富的商事连环诉讼处理经验,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他第一时间梳理前后两案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对照“一事不再理”及重复起诉的法定构成要件逐一分析论证,明确指出本次起诉完全属于重复起诉范畴。该核心抗辩观点逻辑严谨、依据充分,直接锁定案件胜负走向。同时,系统性调取前案一、二审民事判决书、款项转账凭证、原告出具的结清收条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从事实层面否定原告的诉讼基础。
人民法院结合全案证据、前后两次诉讼的案件信息、生效裁判文书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审查,认定本次诉讼属于重复起诉,案涉合同单次供货行为无法变更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原告提起本次诉讼不具备合法诉的利益,存在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形。最终法院依照相关规定,依法裁定驳回原告A的起诉。被告A成功抵御对方恶意诉讼,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律师价值:在这两起案件中,王军律师起到了关键作用。在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中,他厘清了三方法律关系,明确了权责边界,让法院清晰认定各方责任;整合全套合规证据,佐证了军事单位管理行为的合法性,使法院采信军事单位的主张。在合同效力确认纠纷中,他精准定性案件,直击重复起诉核心抗辩要点,为被告A锁定胜诉走向;整合证据,固定了在先生效裁判效力,从事实层面否定了原告的诉讼基础。
实践意义:在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对于用工单位依据规章制度退回派遣人员的行为认定,会综合考虑单位的特殊性质和管理要求。在合同纠纷中,法院对于重复起诉的认定较为严格,会结合前后诉讼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结尾:对于劳务派遣、合同纠纷等法律困惑,王军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案件中能精准厘清法律关系、定性案件,还能整合证据形成完整链条,为当事人争取到胜诉结果,成功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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