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杰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的他,拥有扎实的法学基础。当大众面临像施工方这样的工程款纠纷法律问题时,往往会陷入迷茫与焦灼。施工方承建的住宅项目全装修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计,但发包方却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280余万元工程款,还主张其中10%的款项应按合同约定以房产抵偿。
接受委托后,程杰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精准的判断。他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确立了清晰的代理方向。在面对发包方提出的工程质量抗辩时,他指出案涉工程早已竣工验收合格,双方也已完成工程价款的结算审定,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的条件已成就。对于发包方所主张的卫生间瓷砖空鼓等质量问题,他强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已就相关工艺问题向总包单位作出提示,而且发包方就其所主张的质量问题及损失赔偿已另行提起诉讼,该质量问题是否由施工方造成、损失具体金额等均处于不确定状态。作为在建设工程等领域处理过众多案件的律师,程杰深知其中的法律逻辑和证据要点,成功引导法庭将本案的审理焦点集中于工程款支付义务本身,而非陷入尚在另案审理中的质量责任争议。
对于合同中“10%工抵房”的约定,程杰律师深入剖析该条款的实质。他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指出该条款仅模糊约定“工抵的具体物业种类、位置、价格由发包方定”,而未明确抵债房屋的具体坐落、面积、单价等核心要素,导致用以抵债的标的物处于不确定状态。这不符合以物抵债协议需内容明确、具备可执行性的基本要求,实质上赋予了发包方单方决定权,未能形成双方合意。因此,该约定因缺乏必要条款而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发包方应按审计确定的金额以货币形式支付全部工程款。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程杰律师不仅展现了专业能力,还体现了人文关怀。他深知施工方在这场纠纷中的困境和焦虑,在与施工方沟通时,总是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问题,让施工方感受到温暖和安心。作为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等,他一直秉持着化解社会矛盾的理念,尽力平衡各方利益。
这场官司虽然打赢了,但也让施工方深刻认识到,打官司不仅仅是为了赢得金钱赔偿,更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程序必然伴随着时间和精力的损耗,即便赢了官司,生活也不可能完全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但程杰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让施工方在这场纠纷中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也让他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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