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金乡县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XX公司承建二被告共同开发项目,工程竣工交付后,被告却拖欠巨额工程款。迟延蕾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迟延蕾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专业,具有医学和法学双重背景,这使其在处理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团队固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关键证据,精确核算欠款数额。鉴于被告短期内无力一次性清偿,律师制定“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策略。在诉讼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账户与房产,给被告施加履约压力。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调解。在谈判中,既坚决主张工程款债权和优先受偿权,又在付款期限和部分利息上展现灵活性,最终达成分期付款方案,并明确违约责任和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为原告锁定债权,设定回款计划。
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梁X、杨X诉山东XX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的价款结算问题。梁X、杨X无建筑施工资质,其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被认定无效,双方就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一审中,鉴定机构给出按市场价和按合同价两种意见,一审法院采纳按合同价结算。双方不服上诉,二审围绕多个焦点展开辩论。迟延蕾律师凭借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丰富经验,主张应严格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纳按合同价结算,对欠付款项本金及利息计算作出更精确认定,维护了合同约定结算的原则。
在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三人团伙利用卡主取现转移涉诈资金案中,迟延蕾律师为被告人叶辩护。辩护工作围绕犯罪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及量刑情节展开。迟延蕾律师提出部分款项上游犯罪事实不清不应认定,叶仅负责望风系从犯,且具有坦白、退赔谅解等情节,建议适用缓刑。法院最终认定刘、叶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迟延蕾律师作为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21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500件,在房地产、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曾在大型建筑类施工企业从事商务谈判工作,服务众多世界五百强企业,这使他在处理建设工程案件时能多元化处理纠纷。在这些案件中,迟延蕾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刑事犯罪数额认定等方面的规则,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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