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小X与小X曾是夫妻。2005年6月16日两人登记结婚,小X在2014年10月就提起过离婚诉讼,但未能成功。2016年1月,小X向他人借款人民币180万并出具借条,次日小X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在同年5月经调解离婚。然而离婚后,债主将小X和小X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小X也承担还款责任。
在婚姻债务问题上,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很多人认为婚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未对债务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区分。就像本案中的小X,以为只要在婚姻期间借的钱就和自己有关,却没考虑到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其二,对配偶的借款行为缺乏了解和监管。一些人可能不知道配偶在外借了大笔钱,直到债主找上门才知晓。这就可能导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负债”。
在这个案件中,施政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施政律师是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及资深执业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拥有超过十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他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处理过500多个案件。施律师秉持“委托人的权益至上”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委托人量身定制最优解决方案。
施律师提出了如下答辩意见:首先,小X在2014年就提起了第一次离婚诉讼,这证明夫妻双方感情早已破裂,且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其次,该笔债务及小X的其他债务均发生在第二次离婚诉讼期间,说明小X存在恶意举债意图。最后,小X的日常支出消费正常,没有与该笔债务相匹配的大额开支。
在取证方面,施律师通过调查小X两次离婚诉讼的相关材料,证明夫妻感情状况。同时,对小X的资金流向进行调查,发现借款转入小X账户后当日即取出,且小X未能清晰陈述此笔巨额钱款的去向。在调解过程中,施律师向债主说明案件情况,强调小X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进入诉讼程序。
在诉讼中,施律师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有力辩论。法院综合考虑各种迹象,难以认定本案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最终认定该借款为小X的个人借款,应由其个人予以返还。小X要求免于承担本案还款责任的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施政律师始终坚持优先调解降低当事人成本,必要时精准诉讼保障权益的思路。他认为,卓越的法律服务源于对专业的坚守和对细节的执着。在处理案件时,要立足客户需求,摒弃标准化办案模式,为每一位委托人量身定制最优解决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用专业力量为客户筑牢法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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