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盐城,有一家名为XX的水产养殖场,专门从事甲鱼养殖。20XX年X月,养殖场经营者ZX与被告XX饲料经营部、S某达成合作,由被告为其加工甲鱼饲料。原告于20XX年X月XX日支付了加工费及原料款合计XXXX元,随后收取了被告加工的甲鱼饲料,并于X月X日开始投喂。前几个月,养殖场的经营状况还算正常,甲鱼生长也比较稳定。
然而,投喂十余天后,意外发生了。养殖场的甲鱼出现了大面积死亡的情况,原告立刻展开救治,但最终还是未能挽回损失。后来委托检测发现,案涉饲料存在黄曲霉毒素B1超标问题。原告认为,被告加工的不合格饲料是导致甲鱼死亡的直接原因,于是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甲鱼损失、用药、电费、租金等各项损失合计XXXXX元及差旅费、鉴定费等,本息合计超XXX万元。
被告方则辩称,他们仅为原告代购原料并加工,是原告自带陈旧饲料参与加工且未按要求保管饲料,甲鱼死亡与饲料无关。同时,被告认为原告单方鉴定程序不合法,样本不具关联性,对甲鱼死亡原因、损失数额均不予认可,还主张原告自身存在保管、投喂过错,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一时间,案件事实复杂,争议焦点众多,原告陷入了困境,不知该如何是好。
就在原告一筹莫展时,经朋友介绍,了解到了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的沈玉玮律师。沈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领域。朋友告诉原告,沈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思路,在盐城及周边地区法律服务领域树立了专业、靠谱的口碑。原告在与沈律师沟通后,被沈律师专业的分析和独到的见解所打动,当场决定委托沈律师代理此案。
沈玉玮律师作为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也是盐城市青年联合委员会委员,他深知此案的复杂性。接受委托后,他与团队律师共同组建了办案专班。作为获得2018-2020年律伴中国好律师全国最佳口碑奖的律师,沈玉玮利用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围绕“饲料质量问题与甲鱼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无加工资质且交付不合格工作成果应担主责”的核心思路,针对案件四大争议焦点展开专业代理工作。
在庭审中,沈玉玮律师就代理意见进行了充分、严谨的举证和说理,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逐一专业反驳,形成了完整的法律论证体系。最终,江苏省连云港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对案件事实、证据及双方争议焦点进行全面审查后,全部采纳了沈玉玮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对被告的抗辩理由均不予采信。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形成加工合同关系,被告无饲料加工资质却开展加工业务,交付的工作成果存在质量问题,与甲鱼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系主要过错方;原告未查验被告资质存在轻微过失,应承担次要责任,综合划分被告承担70%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30%责任。法院依法核定原告合理损失为XXXXX元,被告XX饲料经营部、S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XX水产养殖场各项损失合计XXXX元;案件受理费、鉴定费、保全费合计XXX元,由被告负担XXXX元,原告仅负担XXX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沈玉玮律师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近百万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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