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庭前准备工作,黄玉兰律师在阅卷时就发现诸多疑点。她注意到被告人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的时间记录存在模糊之处,这可能影响到对“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为了在庭审中有效发问,她精心准备了详细的发问提纲,涵盖了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的角色、工作流程、与其他成员的关系等方面。同时,对于公诉机关提供的鉴定意见,黄玉兰律师也有清晰的质证思路。她认为鉴定意见在计算被告人参与诈骗的时间和情节认定上存在不合理之处,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重新考量。
黄玉兰律师拥有西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学士的专业背景,执业10年来,累计成功办理1000+起刑事辩护案件及民事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她经验丰富,成功办理过多起取得取保、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缓刑等结果的案件。
最终,法院审理查明,虽然被告一年内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依法认定为诈骗罪“其他严重情节”,但采纳了黄玉兰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数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涉案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类情形案件量刑普遍偏重,本案最终在法定幅度内大幅从轻。
黄玉兰律师表示,庭审准备至关重要。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只有通过严谨的阅卷、精心的准备发问提纲和合理的质证思路,才能在庭审中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始终秉承“专业、细致、高效”的服务理念,为每一个案件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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