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某等一行人原本过着正常的生活。穆某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其他几位被诉人也各自有着自己的生活轨迹。科技公司与他们之间原本相安无事,然而一场纠纷打破了这份平静。
2019年起,科技公司与穆某等人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科技公司主张穆某自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审批向关联方某智联公司支付6笔款项共计799万余元,其中500万元为预付款,违反忠实勤勉义务,要求穆某返还剩余款项609万余元及违约金,其余被上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穆某等人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他们面临着巨额的赔偿要求,一旦败诉,不仅经济上会遭受巨大损失,声誉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在这个关键时刻,穆某等人四处寻找能够帮助他们的律师。经朋友推荐,他们了解到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的赵睿韬律师。赵睿韬律师从2022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尤其专精于民商事纠纷领域,在建筑工程、债务纠纷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睿韬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后,指出了科技公司主张中的关键漏洞,让穆某等人看到了希望,于是他们当场决定委托赵睿韬律师。
赵睿韬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多个维度构建了抗辩体系。首先,精准界定穆X任职时间与身份,否定“高管”适格性。通过提交穆X与科技公司的《劳动合同》、微信聊天记录、社保缴费明细等证据,证明穆X2020年2月才实际入职,此前非公司员工,所谓的《人事任命决定》不具备法律效力,且2019年穆X未参与科技公司核心管理,无证据表明其行使高管职权。
其次,还原付款审批流程,证明穆X无最终决策权。梳理案涉6笔款项的支付链条,通过OA审批权限限制和穆X与某智能科技集团副总监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款项支付系应控股股东要求,穆X不享最终决定权,且款项性质为“投资款”。
再者,排除其他被上诉人责任,强化抗辩全面性。为冯X提交美国某学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其在纠纷期间在美求学,对相关经营及款项支付不知情,且系代穆X持有股份,未参与实际经营;对于黄X、张X、穆X,指出他们未参与科技公司管理,无证据证明其与穆X存在共同侵权或恶意串通,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反驳上诉人核心证据,瓦解其主张基础。指出科技公司提交的“2019年6月OA权限开通记录”“销售回款凭证”等证据的不合理之处,OA权限开通不代表高管身份,销售回款与款项支付无直接因果关系,且其主张的返还金额计算逻辑混乱。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科技公司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穆X担任高管,穆X无独立付款权力,亦无恶意串通证据,判决驳回科技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保全费由科技公司负担。二审期间,科技公司未提交新证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一审事实,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穆某等被上诉人无需承担任何还款或连带责任,案件以他们的完全胜诉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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