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婉是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1201511509561。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80%,在买卖合同、加盟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经验丰富。她还为数十家企业提供专业化法律顾问服务,在高新科技企业、互联网公司等新兴行业的法律业务上表现出色。
在业务能力方面,刘婉在合同争议解决上优势显著。她擅长梳理复杂的合同条款,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为客户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在多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客户实现了诉求。例如在加盟合同纠纷中,她能敏锐地发现对方的违约行为并充分举证,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在投融资与借贷纠纷领域,她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能够为客户评估风险,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对于股权纠纷,她善于分析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维护客户的股权权益。在房地产及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方面,她对工程合同、施工流程等有深入了解,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工程纠纷。
下面复盘一起典型的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本案由北京市仲裁委管辖及裁决,申请人北京XX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就“怀柔区XX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北区酒店工程)”签订《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被申请人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约定监理责任期39个月。但因工程工期长达十余年,双方就监理费及附加监理报酬支付产生争议,被申请人停止监理服务,申请人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共计人民币3579700元。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立案资料后,委托刘婉律师代理。刘婉律师分析认为,虽客户处于被申请人地位,但可进行反击并提出反请求。她在仲裁委指定的10天答辩期内迅速整理答辩状及反请求申请资料并提交,主张确认合同于2021年12月13日解除,要求申请人支付2010年3月11日-2021年12月13日欠付的监理服务费用共737.7万元,并支付滞纳金。
仲裁庭审中,双方就哪一方是违约方、监理合同计价方式、合同约定监理责任期之外是否应支付附加监理报酬以及被申请人擅自停工是否违约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最终,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3日作出裁决,确认合同于2021年12月13日解除,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2010年3月11日至2021年12月13日期间欠付的监理服务费共计5107000元,支付相应滞纳金,承担部分仲裁费和律师费,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此后,双方均依据裁决书提起执行程序。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无法交付监理资料为由,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被法院驳回;申请人又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及复议,均被驳回。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未按期支付监理费用的逾期行为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恶意提起执行异议及复议,也均被驳回。最终,通过刘婉律师的代理,为客户执行回款5107000元及滞纳金、仲裁费、律师费等,维护了客户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对于同类纠纷具有重要的行业参考价值。在建筑工程领域,监理服务合同纠纷相对不常见,本案具有特殊性。案件经过了商事仲裁、撤销仲裁程序、相互执行程序、执行异议程序以及执行异议复议程序,穷尽了一个案件可能涉及的全部法律程序,且每个程序中双方争议较大。对于互负履行义务且履行标的不同的情况,以及非金钱标的作为执行标的时双方对执行标准存在异议的处理方式,本案都有一定的指导性作用。
从刘婉律师的办案数据和执业履历来看,她承办案件数量众多,在多个业务领域都有成功案例,还为众多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她在复杂案件处理上表现出色,代理过多起重大疑难的二审案件并获得胜诉结果。这些客观事实充分体现了她在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的专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