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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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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4 · 1153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有两种情形。一是因胁迫结婚,胁迫指以损害另一方或其近亲属多方面权益要挟,迫使其违背意愿结婚,受胁迫方可自胁迫终止日起一年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者自恢复自由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二是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撤销事由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撤销需向法院提出,符合条件法院将判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因胁迫结婚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撤销婚姻需向人民法院提出,经法院审理后,若符合条件,将依法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二、婚姻无效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存在多方面区别。

在情形上,根据《民法典》,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因胁迫结婚,或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

在请求权主体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撤销婚姻请求权主体通常为受胁迫方或被隐瞒方本人。

在行使时间上,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不存在时效限制;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法律后果上,二者都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但在财产处理等方面具体规则有别。

三、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在法律后果上有啥不同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在法律后果上存在差异。在婚姻效力方面,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婚姻关系自成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效。财产分割上,无效婚姻双方同居期间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可撤销婚姻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在子女权益上,二者所生子女均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等义务。在损害赔偿方面,婚姻无效一般无过错赔偿;可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当我们了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后,还需知晓一些相关拓展内容。比如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财产如何处理呢?一般会按照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还有子女抚养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需确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等事宜。若你在可撤销婚姻方面还有更多疑问,如申请流程细节、证据收集等问题,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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