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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不起诉决定背后的刑辩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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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4 · 130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董雪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吉林展鹏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20620231169614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844996696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董雪娇,现任吉林展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等民商事领域的非讼和诉讼案件。为多家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法律服务。擅长与当事人沟通,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要点,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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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董雪娇律师近三年承办刑事辩护等案件近百件,在过失致人死亡、偷越国(边)境等案件中,实现不起诉结果3件。
一份不起诉决定背后的刑辩智慧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柳X某不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柳X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但其系过失犯罪,且为初犯,自愿认罪认罚,已取得被害方谅解,符合从宽处理条件。”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董雪娇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结果。2024年,董雪娇律师接手柳X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接案之初,她仔细研究案情,初步判断柳X某虽有违规操作导致他人死亡的事实,但案件存在可以争取从宽处理的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过失犯罪的规定,她认为柳X某并非主观故意犯罪,有从轻处罚的可能。

证据收集方面,难点在于证明柳X某的过失情节以及取得被害方的谅解。董雪娇律师多次前往事故现场,收集柳X某日常工作表现、操作规范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其并非恶意违规。同时,她积极与被害方沟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和解的规定,促成双方进行谅解协商。她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交流,耐心倾听被害方的诉求,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最终使得柳X某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柳X某的行为应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重大责任事故罪。董雪娇律师精准援引法律依据,提出专业辩护意见。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详细阐述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指出柳X某作为货梯操作员,其行为更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在这一关键环节上,她的专业辩护扭转了局面,让检察院重新审视案件定性。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董雪娇律师的意见,认为柳X某系过失犯罪,且为初犯,自愿认罪认罚,已取得被害方谅解,符合从宽处理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董雪娇律师用专业和责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刑辩律师在过失犯罪案中的权利保障与纠纷化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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