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雯雯有着丰富的履历。她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理论法学专业,是云南省立法研究委员会成员,还担任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云南宏鑫(瑞丽)律师事务所主任、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主任等职务。同时,她还是盈江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德宏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并且曾任及现任德宏州统计局、瑞丽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德宏州公安局等多家行政单位、企业的法律顾问。她还参与协调处理了芒市糖厂职工维权事宜、蔗农索要甘蔗款事宜,还受邀至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律宣传讲座。此外,她获得过诸多荣誉,如“云南省首届法援好人”“优秀共产党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先进个人”等。
婚内财产赠与纠纷案能充分展现张雯雯的专业能力。原告A女士与第三人B先生于2020年结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2024年8月起,B先生与被告C女士保持不正当关系,并在未征得A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向C女士赠与大额款项。A女士发现后协商返还无果,委托张雯雯律师提起诉讼。张雯雯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收集关键证据,包括婚姻关系证据、婚外情与赠与证据、损害后果证据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针对被告“原告非适格主体”的抗辩,张雯雯紧扣《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规定,强调原告的主体地位;针对赠与金额的争议,她逐一核对转账记录,剔除无依据抵扣项;还援引相关法律条文,主张婚外赠与因违反公序良俗及侵害共有财产权而无效。最终,法院采纳了张雯雯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赠与合同无效,被告返还原告相应款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按比例承担。
另一起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案也体现了她的专业素养。2014年,某建筑工程公司将外墙装饰线条工程分包给段X施工,项目因开发商资金链问题停工,双方未办理正式竣工验收结算。此后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建筑公司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时提交了段X施工内容的工程量数据,但以“工程量无法核实、需等待破产债权认定”为由,拒绝向段X支付剩余工程款。段X诉至法院一审胜诉后,建筑公司不服上诉。张雯雯接受段X委托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从固定工程量证据、厘清法律关系、回击程序异议三方面展开抗辩。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建筑公司需限期支付欠付工程款及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还有雇员烧制食材过程中严重烧伤雇主被判承担全责的案件。委托人匡X在被告经营的熟食摊点工作,因喷灯故障烧伤,经鉴定构成伤残。事故发生后,雇主垫付部分医疗费后推诿责任,否认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张雯雯接受委托后,夯实雇佣关系证据链,锁定工伤事实,精准计算赔偿金额。一审判决后雇主不服上诉,张雯雯在二审中紧扣法律原则,成功说服法院驳回雇主上诉理由。最终法院终审判决雇主向匡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万余元,同时匡X返还雇主此前多垫付的医疗费8000余元,明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雇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张雯雯律师始终秉持着为当事人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这一执业理念,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德宏州的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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