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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应诉,以“一事不再理”等论证驳回原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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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38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伟玲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83人 执业15年
律所: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220111127751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93630572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李伟玲,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本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2011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本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偿等领域案件的代理、辩护工作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十余年来本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本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技巧。本律师一直秉承高效、优质、认真和专业的态度为每个委托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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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伟玲,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执业超十年,承办案件逾千件,成功办理近千件相关案件,在土地纠纷案件中,成功说服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土地纠纷应诉,以“一事不再理”等论证驳回原告诉求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高某要求解除与被告丁某的土地转让协议、返还土地并恢复原状,被告丁某面临着失去土地权益的担忧。

面对这样的案件情况,很多当事人都会感到焦虑和无助,因为土地权益往往涉及重大利益。这类土地纠纷案件的核心问题在于合同的效力、解除权的行使以及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等法律关键点。李伟玲律师自2011年起在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承办逾千件案件,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多次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针对此类案件,李伟玲律师通常会采取以下解决方案:

首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在这个案件中,李律师系统梳理了前案生效判决的核心认定内容,确定案涉《土地转让协议》已经生效判决确认为有效且履行完毕,这为后续的答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精准运用法律条文进行论证。李律师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答辩:一是强调案涉《土地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长达17年之久;二是指出原告的起诉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三是说明原告的解除权行使已超过法定除斥期间。通过这些精准的法律论证,让法院清晰地了解被告的立场和依据。

最后,与法院进行有效的沟通。在庭审过程中,李律师充分表达被告的观点和诉求,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说服法官。在本案中,正是通过李律师的专业代理,成功说服法院采纳被告方的全部答辩意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伟玲律师在处理土地纠纷等各类案件时,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最大化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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