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鉴春律师执业超16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有着十余年刑侦预审和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的工作经历,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众多案件中,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极具代表性。
通常情况下,对于此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辩护律师多会在审判阶段重点强调当事人的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等,以争取从轻处罚。但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就及时介入,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同时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之后迅速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X的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按照常规,在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且涉共同犯罪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大概率会被批捕,最终可能会面临较重的刑罚。然而,在李鉴春律师的努力下,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此后,在审查起诉阶段,李律师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与常规结果相比,李鉴春律师通过在批捕阶段主动出击,成功阻却羁押,为后续辩护创造了有利条件,并将审前辩护效果延伸至量刑阶段,实现了“不予批捕→缓刑建议→缓刑判决”的全程有效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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