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的刘航律师,长期服务于黑龙江牡丹江地区,擅长处理婚姻家事等民商事争议解决案件。在执业过程中,刘航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已累计独立承办及主导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超过800件。此次韩某的离婚纠纷案,刘航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帮当事人理清争议、守住权益、高效办结。
男方在答辩中表示同意离婚,也同意孩子由女方抚养,房屋归女方所有,但在抚养费方面仅同意每月支付xx元,且对共同债务有异议,主张已给付女方xx万余元,不愿分担债务。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由于婚生子长期随女方生活,男方也同意由女方抚养,所以抚养权归女方。结合男方收入情况与当地生活水平,法院酌定抚养费为每月xxxx元。双方一致同意房产归女方所有,剩余房贷由女方偿还。对于共同债务中银行及支付宝部分共计xxxx元,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女方韩某与男方刘X离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延吉市房产归女方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女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xxxxxx元,男女双方各承担xxxxxx元,男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承担部分给付女方;案件受理费xxxx元,由男方负担。
刘航律师长期认为,在婚姻关系中,对于财产和债务的处理要提前有清晰的规划和约定,避免在离婚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面对离婚纠纷时,当事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和债务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在出现问题时,可以依据协议进行处理,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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