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某某遇到了大麻烦,2024年4月,他受他人雇佣参与了一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案件。一名朝鲜籍人员联系并雇佣杨X,安排船只运输货物,杨X又联系了鲁某某,鲁某某安排毛某、楼某等人具体操作,方X承揽运输业务。4月17日,船舶在烟台市芝罘区装载物资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扣,涉案货物共计715余吨,其中国家禁止进出口的钢板等共687.3吨。
这起案件棘手之处在于,涉案物品数量大,属于“情节严重”,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法律上,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接手此案的是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的庞世伟律师,他和汪XX律师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们指出本案系犯罪未遂,因为货物在装船过程中就被查获,尚未实际运出境外;鲁某某系从犯,他受他人雇佣,只负责安排部分事宜;鲁某某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案发后退还杨X50万元预付运费,并在审理中退缴20万元;鲁某某还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而且鲁某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
法院最终全面采纳了辩护人的主要意见,认定全案系犯罪未遂,依法减轻处罚;认定鲁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依法减轻处罚;结合鲁某某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无前科等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除了这起走私案,庞世伟律师还处理过许多其他案件。比如在危险驾驶案中,被告人邹X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39mg/100ml,远超醉酒标准。庞世伟律师作为指定辩护人,强调邹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请求法庭采纳公诉机关拘役四个月、罚金八千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判决与量刑建议一致。在重婚、诈骗案中,被告人于X某被指控重婚罪和诈骗罪,庞世伟律师提出诈骗金额不准确、部分款项系正常借款等辩护意见,成功将公诉机关指控的126万余元诈骗金额核减至76万余元,法院在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幅度内,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在容留他人吸毒案中,庞世伟律师通过调查取证,证明部分指控不能成立,法院仅认定三起容留吸毒事实,李XX被判处拘役二个月。
判决下来后,鲁某某将判决书小心收起,这场风波让他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威严。庞世伟律师继续以严谨细致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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