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XX)川01XX民初XXXX号案件中,原告唐XX遭遇了包租公司“空壳”跑路的困境。唐XX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后,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且试图通过股权转让逃避债务。
郭寿瑶律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600件。面对此案,她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凭借其在公司事务领域的专业积累,郭律师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发现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
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律师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作为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企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她熟知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控。于是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
庭审中,郭律师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她指出,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郭律师精准核算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合理的逾期利息(违约金)。
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成都住XX公司构成违约,黄XX与邱XX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房东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难题。
在另一起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20XX)川01XX民初XXXX号)中,原告周X借给被告陈XX13万元,被告逾期未还。郭寿瑶律师凭借其在债务执行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其他诉讼代理人一起,依据借条、银行转账交易凭证等证据,为原告主张权利。法院查明事实与原告诉称一致,判决被告陈XX归还借款本金13万元及相应利息。
郭寿瑶律师通过这两个典型案例,展现了其在民商事业务领域的专业素养。她用自己的学术沉淀与行业视野,降维解构个案痛点,无论是穿透公司面纱让未出资股东承担责任,还是支持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利息,都为类似案件的处理厘清了规则,为债权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借鉴。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