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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赠与纠纷:律师锁定无效依据助当事人全额追回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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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54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姜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07人
律所: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220231162818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841158739
代表案例:80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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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辽宁大连姜静律师在婚内财产不当赠与维权案中代理原告。原告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瞒着她将40.8万元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第三者以“自愿赠与、共同生活付出”为由拒绝返还。被告初始面临赠与行为被认定无效的风险,但证据方面存在一定争议。姜静律师紧扣《民法典》相关条文,明确赠与行为无效,并固定完整证据链。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诉求,判决第三者返还40.8万元。其防御策略集中在定性赠与行为无效、固定完整证据链、驳斥对方抗辩。
婚内财产赠与纠纷:律师锁定无效依据助当事人全额追回财产

辽宁大连的姜静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核心执业领域包括婚姻家事等,自2022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本文将完整还原一起婚内财产不当赠与维权案,包括原告方的诉讼主张、举证依据与法律适用观点,被告方的初始诉讼困境与核心证据缺口,代理律师的全链条抗辩策略,庭审中的关键攻防交锋环节,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以及从本案中提炼的被告代理三条防御主线。

原告与丈夫系合法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与婚外第三者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瞒着原告分两次合计出资40.8万元为第三者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其名下。丈夫去世后,原告发现该笔大额财产被擅自处分,多次与第三者协商返还无果,第三者以“自愿赠与、共同生活付出”为由拒绝返还,于是原告委托姜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第三者返还40.8万元,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规定。

被告方的初始困境在于,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一事实比较清晰,且赠与行为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嫌疑。其核心证据缺口在于难以证明赠与是合理合法的,以及难以证明所谓的“共同生活付出”与赠与财产之间的关联。

姜静律师的抗辩策略主要从两个方向切入。一是定性赠与行为无效,紧扣《民法典》第153条和第1062条,明确丈夫基于婚外情擅自赠与大额财产,既侵犯配偶财产权,又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自始无效。二是固定完整证据链,全面收集购房收条、转账记录、房产档案、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穿透“阴阳合同”,精准锁定真实赠与金额及资金来源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中,关键交锋出现在第三者提出“共同生活付出、代为偿债”等抗辩时。第三者拿出一些生活开销的记录和所谓的债务凭证作为证据,称这些是自己与原告丈夫共同生活的付出以及代为偿还的债务,所以赠与是合理的。姜静律师回应称,这些证据并不能证明与赠与财产之间存在必然联系,且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本身就不合法。同时,姜静律师再次强调了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以及侵犯原告财产权的事实。

最终,法院采纳了姜静律师的观点,全额支持原告诉求,判决第三者返还40.8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从该案提炼的被告代理三条防御主线为:紧扣法律条文明确赠与行为无效;全面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驳斥对方不合理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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