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商贸公司做纸类产品销售,某纸制品公司因生产需要多次向其采购,然而货款却长期拖欠,累计达217万余元。商贸公司多次催要,纸制品公司虽承诺支付利息,还让股东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但依旧未履行付款义务。无奈之下,商贸公司委托了居小森律师代理此案。
居小森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秉持着“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以客户利益为核心,提供可落地、有温度的法律服务,用法律守护每一份信任与权益”的执业理念。他接手案件后,先是系统梳理了供货凭证、对账单、催款记录、被告出具的利息承诺函及股东保证文件,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欠款事实、利息约定及股东连带保证责任的合法性。
考虑到被告的经营状况,为避免诉讼周期过长,居律师采取了诉讼与调解并行的策略。在调解过程中,他对核心诉求进行精细化谈判。本金部分确认无争议;利息部分,将原诉请的月息0.7%,在分期履行期间适当调整为月息0.6%,同时约定逾期付款则恢复月息0.7%,兼顾了被告履行能力与原告资金成本;费用部分,明确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均由被告承担,并约定在首期付款时一并支付;保证责任方面,明确股东骆某、叶某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避免后续执行阶段的主体争议;履行方式上,约定分期履行方案,同时设置“任一期逾期则全部债务加速到期”条款,保障原告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此外,他还对调解协议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明确双方一次性解决纠纷、无其他争议,避免衍生诉讼。
最终,经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纸制品公司确认欠付货款本金及利息,按约定分期支付,若任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利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月利率0.7%计算,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股东骆某、叶某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无其他争议。目前该调解书已生效,原告债权获得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保障。
居小森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证据梳理,通过完整的证据链为客户争取最大权益。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务实的办案风格,成功解决了这起涉及金额巨大的买卖合同欠款纠纷,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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