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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艳律师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债务加入”认定法助追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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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93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1620251195855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488776361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自毕业起一直在法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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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黄艳律师运用“债务加入”认定法,厘清法律关系、梳理证据。在孙某1与被告的案件中,被告提出多项抗辩,黄艳律师依此方法,让法院认定债务加入关系合法有效,成功帮孙某1追回约15.7万元剩余借款。
黄艳律师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债务加入”认定法助追回借款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常常会遇到债务关系复杂、被告提出各种抗辩的情况,这给案件的处理带来很大挑战。黄艳律师在长期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形成了“债务加入”认定法,有效应对这些难题。

“债务加入”认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结合被告出具借条、主动还款并注明欠款余额等行为,判断是否符合“债务加入”的法律特征。因为“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不同,“债务加入”无需原债务人同意。通过明确这一法律性质,为认定双方存在合法债权债务关系提供法律依据。第二步,全面梳理借条、银行及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证据。证实借条数额的合理性,形成完整证据链,以驳斥被告的抗辩理由。第三步,针对被告提出的借贷关系不成立、债务转移无效、受胁迫诱导等多项抗辩,逐一精准回应。明确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出具借条的法律后果,其后续行为与抗辩主张相悖。

以孙某1与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例。原告孙某1与案外人魏某、孙某2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二人借款28万元未按期清偿。被告作为债务加入人,于2023年出具30万元借条(含本金及利息),后陆续还款约14.3万元,尚欠约15.7万元未支付。孙某1催要无果后委托黄艳律师提起诉讼。庭审中,被告提出多项抗辩,主张自己并非原始借款人,与孙某1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认为案涉借条属于债务转移,未经原债务人同意应属无效;称出具借条系受孙某1胁迫、诱导,并非真实意思表示,请求驳回孙某1全部诉讼请求

黄艳律师按照“债务加入”认定法进行处理。首先,向法院阐述被告出具借条、主动还款并注明欠款余额的行为符合“债务加入”的法律特征,并非“债务转移”,无需原债务人同意,为认定双方存在合法债权债务关系提供了充分法律依据。其次,整理借条、银行及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30万元借条系对原有28万元债务本息的结算,数额合理,并非虚增债务,同时结合被告后续多次主动还款的行为,驳斥其“受胁迫、诱导”的抗辩理由,形成完整证据链。最后,针对被告提出的各项抗辩,逐一回应,明确被告应当知晓出具借条的法律后果,其后续行为与“重大误解、受胁迫”的主张相悖,有力支撑了原告的诉讼主张。

最终,法院采纳了黄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剩余借款约15.7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此后,黄艳律师在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都沿用这一方法,帮助当事人有效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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