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成了案件争议的焦点。某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通过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让实际施工人吴某某借用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该企业以付款超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某某返还“超付工程款”。陈颖律师接受委托,开启了这场法律博弈。
抽丝剥茧查真相
接案后,陈颖律师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关系错综复杂,稍有不慎就会陷入法律的迷宫。陈颖律师首先对整个案件的资料进行了细致的梳理,查阅了大量的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接案第3天,陈颖律师前往涉案工程现场,实地查看工程情况,与现场施工人员交流,了解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通过这些努力,陈颖律师发现吴某某虽然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实际上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
据理力争破迷局
随着调查的深入,陈颖律师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观点。在准备阶段,陈颖律师多次与吴某某沟通,进一步核实案件细节。同时,陈颖律师组织团队成员进行讨论,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立案后第5天,陈颖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证据,包括吴某某的资金往来记录、材料采购合同、人员考勤记录等,以此证明吴某某的实际施工人身份。在庭审中,陈颖律师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展开举证和论证,指出该企业通过拆分合同的方式处理涉案工程,并不能改变吴某某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陈颖律师还提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真实主体应为该企业与吴某某,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
法院裁决定乾坤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让陈颖律师和吴某某都松了一口气。结案后,陈颖律师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建设工程案件,要深入了解实际施工情况,才能准确把握法律关系。”
经验传承促发展
这次案件对陈颖律师后续办案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之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陈颖律师都会首先深入了解案件的实际施工情况,从施工主体、施工方式、资金流向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准确把握案件的法律关系。同时,陈颖律师也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为案件的胜诉打下坚实的基础。陈颖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作为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宁市政务服务监督员,陈颖律师不仅在专业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还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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