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几页纸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承载着当事人陈女士恢复自由的希望。2024年,余干县女子陈女士因帮盗窃惯犯弟弟保管一批价值约3万元的金银首饰,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陈女士的丈夫心急如焚,找到胡发华律师寻求帮助。
胡发华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接案当天,便前往看守所会见陈女士。在会见过程中,详细了解陈女士保管赃物的时间、是否参与盗窃、是否获利等情况。通过这次会见,确认了几个关键情节:陈女士系初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她没有参与盗窃,只是帮助保管;没有获利;保管时间不长(约半个月);首饰已全部追回,未造成实际损失;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
接案第2天,胡发华律师制定了“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取保候审”的辩护策略。首先指导陈女士主动配合追赃,陈女士归案后主动交出了全部被盗首饰,所有赃物已全部追回并发还失主。失主表示损失已挽回,不再追究陈女士的责任。同时,胡发华律师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重点指出陈女士系初犯,未参与盗窃,未获利,系碍于亲情帮忙保管,主观恶性较小,赃物已全部追回,认罪认罚,无社会危险性。此外,还提及陈女士是家庭主妇,家中还有年迈的公婆和未成年的孩子需要照顾。
为了增加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率,接案第3天,胡发华律师收集品格证据。收集了陈女士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良好表现证明、邻居的联名信等材料,证明陈女士一贯表现良好,热心助人。同时,多次与办案民警沟通,强调陈女士“帮亲不帮理”的行为虽然违法,但社会危害性小,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影响案件侦查。
在胡发华律师的努力下,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陈女士无社会危险性,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陈女士在被刑拘第4天获释。后续检察机关考虑到陈女士犯罪情节轻微、未参与盗窃、未获利、赃物全部追回、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陈女士没有留下案底。
这次经历让胡发华律师在后续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时,更加注重对当事人主观恶性的分析和论证,会详细了解当事人是否获利、是否参与上游犯罪等情况,以便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辩护策略。胡发华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自执业以来,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江西上饶地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凭借专业的辩护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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