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娜律师在处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时,代理原告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人曾与案外公司有买卖合同争议,被告作为案外公司原员工,负责合同对接。委托人工作人员向被告转账6万元作为合同相关款项,但被告未转交案外公司。后来委托人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案外公司支付违约金等款项,此前给被告的6万元便丧失合法依据。被告却以“生活费”为由拒不返还。毕晓娜律师紧扣不当得利法定构成要件,精准梳理转账凭证、关联案件文书等核心证据,戳破被告无据抗辩。法院最终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款项6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毕晓娜律师长期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擅长从证据链入手,为委托人精准维权。
处理完这起不当得利纠纷后,毕晓娜律师又遇到了跨区域玉米购销欠款纠纷。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供货方,与被告一签订原料购销合同,将玉米送至被告二厂区。供货完成并开具发票后,被告一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444754.8元长期拖欠。案件因管辖问题从甘肃法院移送至四川德阳罗江区法院审理。庭审中,被告二抗辩自己仅为货物接收方,无付款义务,被告一则拒不到庭应诉。毕晓娜律师全面梳理供货、结算、发票等核心证据,精准适用法律主张货款与合法逾期利息,厘清责任主体,排除无关争议。法院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判令被告一支付货款本金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一全额承担。毕晓娜律师在处理此类跨区域商事诉讼时,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还有一起建工工程款争议案件,某矿业有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却起诉索要工程款,一审法院未核实实际完工量就作出判决。毕晓娜律师代理上诉人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二审上诉。她全面梳理合同、现场签证等证据,围绕工程量认定、计价标准、付款条件、诉讼时效四大核心争议提出专业抗辩。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她的全部核心抗辩意见,撤销一审错误判决,按实际工程量改判委托人支付工程款,核减近十万款项,并调整逾期付款利息。毕晓娜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委托人维护合法权益。
在面对法律纠纷时,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需要专业的法律支持。毕晓娜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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