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入部分:很多人认为一旦涉及刑事犯罪,几乎没有从轻发落的可能,尤其是有犯罪前科的情况下。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只要证据运用得当、辩护合理,仍有可能为当事人争取到较好的结果。肖仲鹏律师(执业证号14210202010163960,湖北刻度律师事务所)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处理过200余件案件,在多起刑事案件中就成功为当事人辩护,下面来看看他经办的两个典型案件。
袭警案缓刑辩护
2022年,范某被湖北某公司聘用为项目负责人。2月14日下午,他饮酒后去KTV唱歌,因找厕所无果无故踢踹培训中心大门。工作人员报警后,中山路派出所民警袁某和辅警田某到达现场传唤范某,其拒不配合还暴力袭击民警,致民警右面部外伤、软组织挫伤。公诉机关以袭警罪对范某提起公诉,认为其酒后踢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应追究刑事责任,但鉴于其认罪认罚且获谅解,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适用缓刑。案件难点在于范某有行贿罪前科,可能会从重处罚,且袭警情节直观可见。
肖仲鹏律师先是详细查阅了执法记录仪视频、现场监控视频截图等全部案卷材料,逐帧分析案发过程;然后与证人田某、马某、钟某等逐一沟通,了解现场情况细节;接着到医院调取了民警袁某的诊断证明书,确定伤情程度;还前往范某居住地调查,获取其平时表现情况。在搭建证据链时,肖仲鹏律师将证明范某自愿认罪认罚的具结书、家属代其赔礼道歉并获得的谅解书、证明其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的调查评估意见书等证据进行整理,按照时间顺序和关联性排序;运用多媒体展示现场监控视频,突出范某暴力情节相对较轻;用伤情诊断证明书和相关笔录交叉印证,说明未造成严重后果。
庭前,肖仲鹏律师模拟法庭辩论,预测公诉机关可能提出的观点和理由;针对范某有前科这一点,准备了详细的反驳意见,强调其本次犯罪情节的特殊性;当庭从犯罪情节轻微、已赔偿谅解、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等方面进行辩护,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庭后及时补充提交范某平时表现良好的证明材料。最终,法院采纳了量刑建议,判处范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此案例体现了即使被告有前科,通过专业辩护和合理证据运用,也能争取到较轻处罚。
虚开专票不起诉
2022年9月,荆州市XX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某为弥补进项税额,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X,商量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杨X经咨询后同意为其虚开140万元发票。XX公司转账后,杨X获利6.96万元。2023年12月,杨X得知调查后,将发票冲红作废并退还违法所得。经电话传唤到案后,他如实供述罪行。公诉机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杨X所在公司和他本人提起公诉。案件难点在于有明确的虚开行为和获利金额,且涉及法律条文明确。
肖仲鹏律师首先前往税务机关,调取涉案发票的详细开票信息和抵扣情况;然后与杨X公司的代账会计面谈,了解开票的具体流程和杨X咨询的情况;接着到银行查询XX公司和刘某某指定账户的转账记录,确定资金流向;又收集杨X在得知调查后的一系列补救行为的证据,如发票冲红记录、退款凭证等。在证据链搭建上,肖仲鹏律师把证明发票真实虚开情况的税务数据与公司会计的证言交叉对比;将资金转账记录和杨X的退款凭证结合,证明获利退还情况;把杨X的自首笔录与补救行为时间线对应,突出其认罪悔罪态度。
庭前,肖仲鹏律师分析法律条文适用,预判检察机关可能关注的焦点;准备详细的法律意见,阐述杨X犯罪情节轻微的理由;与检察机关积极沟通,强调杨X的自首和补救行为;在审查阶段申请查阅更多关联案件的证据材料。最终,检察机关认为杨X犯罪情节轻微,已退还违法所得、冲红发票,且有自首情节,决定对公司和杨X不起诉。此案说明在经济犯罪中,及时补救和认罪悔罪在辩护时有重要作用。
刑事辩护证据之道
从这两个案件可以提炼出,在刑事辩护中,律师要全面收集证据,不放过任何可能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通过实地调查、与相关人员沟通等获取关键证据。搭建证据链时,要注重证据的关联性和逻辑性,通过合理排序和交叉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庭审策略上,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预测对方观点,围绕核心观点进行有力辩护,及时与司法机关沟通补充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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