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丁某因猥亵儿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时,他的世界几乎崩塌,这也是林晓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林晓律师是广东辉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在丁某案中,林晓律师深知要实现逆转,必须从证据入手。他全面梳理卷宗材料,凭借自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本科的专业知识,从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及犯罪构成要件等多方面展开深入分析。对于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时存在男性民警参与、亲属插话干预等程序瑕疵问题,林晓敏锐地意识到这会影响被害人陈述的独立性与真实性。他清楚,程序的合法性是证据有效的重要保障,而这些瑕疵可能成为案件的突破口。
在分析现场监控录像时,林晓发现其无法清晰显示双方接触的具体部位和动作细节。他凭借多年刑事辩护经验,提出不能排除丁某系与被害人正常玩闹、挠痒痒的合理怀疑。他指出丁某的肢体动作与猥亵行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的主观意图不符,这一观点的提出,是基于他对犯罪构成要件的精准把握。同时,考虑到丁某案发时其4岁女儿在场,且无违法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良好、对孩子有耐心,林晓认为丁某缺乏猥亵儿童的动机,其行为本质系与儿童的互动,未超出合理边界。为了佐证这一点,他还提交了丁某妻子、母亲、同事等人的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林晓在处理案件时,有个习惯,他会把所有的证据材料反复研读,就像对待一件精密的艺术品,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这一习惯源于他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逾千件案件积累的经验。他深知,在刑事辩护中,一个细微的证据差异可能就会改变整个案件的走向。在会见当事人时,他会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以此来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这种细致入微的观察习惯,也是他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林晓律师的部分核心观点,认定丁某虽构成猥亵儿童罪,但鉴于本案事出有因、系临时起意,且丁某隔着衣物触摸被害人臀部、持续时间短,行为有所节制,属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案件结束后,丁某重获自由,他对林晓律师充满了感激。而林晓律师在结案后,又投入到下一个案件的准备中,他接下来要处理的是一起企业刑事合规的案件,凭借他在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方面的经验,相信他又能为企业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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